福州市2021年第一批停车场广告位招租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福州市土地房屋开发总公司“临时利用一批”2021年第一批停车场广告位招租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美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福兴大道36号雷耀大厦310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9月2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MH-GK-2021-034
项目名称:福州市土地房屋开发总公司“临时利用一批”2021年第一批停车场广告位招租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 项目名称 | 期限 | 数量 | 投标保证金(万元) | 主要技术参数 |
1 | 福州市土地房屋开发总公司“临时利用一批”第一批停车场广告位招租采购项目 | 5年 | 9个地块 | 2 | 详见《第三章招租内容及要求》 |
注: 1、投标人可按合同包投标,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2、中标人不得转包他人,若发现转包,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3、中标人负责广告位的基础设施建设工作,超薄灯箱由中标人负责制作,广告制作费用由中标人承担。招标人仅负责提供电源,中标人负责从配电箱接驳电源,材料费、人工费均由中标人承担。 4、中标人负责广告位的申报审批、维护及广告内容的申报审批工作; 5、广告发布的内容需要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6、招标人有权在此项目每个地块内自行选择一个广告位用于发布党建宣传广告等内容,灯箱由中标人负责制作并承担费用; 7、租赁期含建设期,从收到中标通知15个工作日起开始计算,招标人在租赁期间不得改变地块经营方式,但广告位因国家收回或土地代管期限到期、拍卖等原因造成不能继续使用,中标人应无条件接受,解除合同并将设备拆除退场(招标人不给予补偿),相应租金多还少补。 8、广告的申报审批由中标人负责,广告内容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并经中标人和行政管理机关审批通过,因广告内容违法违规或政府原因要求拆除或变更形式的由中标人自行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相应责任,招标人不承担责任。 9、广告位设置地点,中标人需事先制作投放方案并经过招标人认可后方可实施。 |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5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凡具有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招标服务的境内企业(提供如下证明材料)
A、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1、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B、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盖公章并签字)
C、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盖公章并签字)
D、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则无需提供);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或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和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或提供投标截止前近六个月任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复印件。 注:若投标人提供注明“复印件无效”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其投标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未提供原件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将导致投标无效。
(3)相关机构出具的近期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提供投标人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依法纳税的有效凭据,提供投标人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凭据;
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投标人在投标时需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5)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全国法院系统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须提供书面申明函、查询结果截图及查询网址)
(6)投标人在投标时须承诺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8)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广告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9月02日 至 2021年09月1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美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福兴大道36号雷耀大厦310室)
方式:购买纸质招标文件的须到公司办理报名手续;通过电子邮件购买电子文档招标文件者须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及本公告的要求,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及贵公司所参加的投标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和公司地址填写清楚并加盖公章送至(或传真)本公司。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9月2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9月2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美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福兴大道36号雷耀大厦313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州市土地房屋开发总公司
地址:福州市五一中路71号
联系方式:刘工/0591-833087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美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晋安区福兴大道36号雷耀大厦310室
联系方式:陈经理、林工、陈助理/0591-83637606/130238714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经理、林工、陈助理
电 话: 0591-83637606/13023871420